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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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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张家口政府网 点击数:
更新时间:2006-9-4 |
为提高全市居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,有效地开展人民防空建设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市人大、市政府关于将9月7日定为张家口市防空警报试鸣日的决定,2006年9月7日我市将组织第六次防空警报试鸣。
一、防空警报试鸣时间: 9月7日10时至10时30分。
二、防空警报试鸣范围: 桥东区、桥西区、宣化区、下花园区、高新区、察北管理区、塞北管理区、张北县、沽源县、康保县、尚义县、崇礼县、阳原县、怀来县、赤城县、怀安县、万全县、蔚县、涿鹿县、宣化县。
三、防空警报信号区分: 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; 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;解除警报:连续长鸣3分钟。 试鸣期间每种警报只鸣响一个周期,每个周期为3分钟。三种警报间隔时间为10分钟。 确定防空警报试鸣日并依法组织试鸣,是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的重要措施,其目的是增强全市居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,进一步规范防空警报设施设备的管理,检验人民防空预警能力。通过防空警报试鸣,强化全市人民在和平环境下的居安思危意识,促进人防建设。因此,全市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,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,并维护好试鸣期间的生产生活秩序。
试鸣期间开设试鸣热线电话:2182943转3022;2184027转3035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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